站自家樓下,手機點開門禁App,畫面先跳出購物平臺廣告,灰色小小的「跳過」按鈕藏在花哨版面裡,手指稍微偏一點,整支手機就被帶到別的App。切回來、再點一次,十秒過去,門才開。這不是哪款促銷App的體驗,是不少人每天回家必經的關卡。
南方都市報近日報導,北京市朝陽區團結湖街道一處社區的住戶反映,社區使用的「達管家」門禁App經常彈出開屏廣告,且極易被觸發跳轉;想徹底擺脫廣告,可以,花錢開通每月1元、一年8.8元的「純淨版」會員。回家這件事,被拆成了「看廣告」與「付費」兩種套餐。
這則報導之所以值得認真讀,在於它把兩個原本不相幹的東西焊在一起了:一個是使用者早已習慣忍耐的開屏廣告,另一個是沒得選的居家必要服務。當廣告掛在購物App上,用戶不高興可以刪掉App;當廣告掛在自家大門上,刪掉的是回家的路。
智慧門禁的「二選一」,其實是「二選一個麻煩」
走進團結湖附近的社區,記者實際觀察到住戶的日常:人臉辨識和App藍牙開門是僅有的兩種方式,都得透過同一款App完成。人臉辨識不夠靈敏,換了髮型、晚上光線差就認不出人;App開門穩定,但每次都得先讓廣告過一遍。多位住戶的取捨邏輯很直白:要嘛交出自己的臉,要嘛交出自己的注意力。
物業端的說法也耐人尋味。記者以住戶身份詢問時,工作人員先力推刷臉,被拒絕後才介紹App開門,並說明原本的密碼門禁已淘汰。換句話說,實體鑰匙與密碼這類「不經過任何第三方」的入戶方式,正在系統性地退場,取而代之的每一條路,都經過一家公司的伺服器。
開發「達管家」的深圳市西墨智慧科技有限公司,官網顯示其業務涵蓋智慧社區、生物識別門禁、物業管理軟體等,聲稱服務數萬家公司、遍及60多個國家和地區。從App內名錄看,僅北京就有上百家社區、公寓與寫字樓使用其產品。這代表團結湖住戶的困擾,很可能不是個案,而是一種正在規模化鋪開的社區基礎設施形態。
值得注意的還有入駐流程:住戶需提供身分證字號、姓名、樓棟戶號,經物業審批後開通。但一旦開通,App可以開啟社區內所有單元門。權限的發放比權限的收斂寬鬆得多,這對社區安全意味著什麼,報導沒有展開,但問題本身已經足夠具體。
廣告為什麼「跳不掉」:一門按次結帳的生意
開屏廣告為什麼永遠差那麼一點就能關掉?報導引述一位資深互聯網廣告從業者的說法:第三方廣告商與App運營者的主要合作模式,是按點擊、跳轉次數付費。每一次用戶誤觸,都直接換成收入。換個比喻,這就像路口的紅綠燈按「闖紅燈次數」向廣告主收費,燈的設計者自然有動機把秒數調得讓你更容易誤踩。
除了點擊本身,強制跳轉過程中App還可能取得設備型號、地理位置、用戶畫像等數據,打包給廣告公司,獲利更高。注意力被收割一次,數據還被順走一份,這正是「亂跳轉」屢禁不止的經濟基礎:違規的收益是按次結算的現金,違規的成本則是機率性的查處。
這種結構性的誘因,在其他平臺與使用者的關係裡同樣看得見。Twitch因未經同意拿主播內容訓練AI而遭集體訴訟時,那場訴訟爭論的核心同樣是「平臺的獲利模式,可以把使用者的內容與注意力用到什麼程度」。差別在於,主播至少還能換平臺,住戶不能搬走大門。
監管並非沒有動作。中國工信部長期開展App侵害用戶權益專項整治,累計通報超過50個批次,「資訊窗口點擊亂跳轉」一直是重點;今年6月更召開專題會議,要求平臺與終端企業規範資訊窗口呈現。技術標準也跟上了:全網安標委編製的《網絡安全標準實踐指南》對「搖一搖」廣告給出觸發閾值,加速度不小於15m/s²、轉動角度不小於35度、操作時間不少於3秒。標準寫得清楚,但對「跳過按鈕靈敏得像陷阱」這類設計,仍有賴個案認定。
法律界線畫在哪裡:廣告合法,但「關不掉」不合法
北京市嘉灝律師事務所律師趙佔領分析,門禁App開屏廣告涉嫌違反《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》關於彈窗廣告的規定:應顯著標明關閉標誌、確保一鍵關閉。「跳過」按鈕存在但極難準確點中,屬於「提供了關閉方式,卻不夠有效、即時」,是打擦邊球的行為。
至於住戶最在意的「物業憑什麼引進這種系統」,趙佔領的意見潑了一盆冷水:只要同時提供替代開門方式(例如刷臉),就不構成違規;除非物業服務合同明確約定須經業主同意,一般情況下物業有權選擇門禁系統。換言之,「合理與否」和「違法與否」在這裡是兩個問題,前者取決於合同與業主大會的博弈,後者取決於廣告呈現方式是否合規。
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林斐然則從消費者權益角度切入:開屏廣告本身不是法律禁止的商業模式,但隱瞞服務規則、剝奪用戶知情預期、違背用戶真實意願的越界行為,侵害了消費者知悉實情、自主選擇、拒絕強制交易的權利。
報導裡的另一組案例,說明問題的受害面比想像更寬。安徽一位老人看演出想拍照,30秒內手機被惡意跳轉20多次;湖南一位老人沒趕上公車想聯絡家人,反覆被彈出廣告,只能不斷息屏重開。對數位操作不熟練的人羣,亂跳轉已經是日常生活中的數位陷阱,而不只是體驗瑕疵。
住戶能做什麼:從個案檢舉到合同把關
綜合報導中的法律意見與治理路徑,住戶實際可用的行動大致有幾個層次。
第一層是對事不對系統的檢舉。開屏廣告「關閉標誌不顯著、無法一鍵關閉」本身可向市場監管與工信部門投訴,這不動搖門禁系統,只針對廣告呈現方式,成本最低、見效相對快。若廣告涉及頻繁跳轉、誘導下載,同樣落入專項整治範圍。
第二層是回到合同。物業選擇門禁系統的權限來自物業服務合同,這表示業主大會在續約或換約時,可以把「門禁App不得強制播放廣告」「數據收集範圍與用途」「提供無廣告且不依賴生物辨識的開門方式」寫進合同條款。這是最根本的一條路,也是最需要組織成本的一條。
第三層是對數據的警覺。入駐時交出的身分證字號、人臉照片、居住地址,透過App開門權限又能推導出每天的出入時間。這些資料集中存在單一廠商手中,其儲存與分享規則,住戶在註冊前值得多看一眼。這也與近年平臺反詐工具的升級方向相互呼應:當個人資料與門禁權限綁定,資料外洩的下遊風險不會停留在廣告層面。
浙江師範大學特聘教授喬巴生受訪時提出,根治亂跳轉需要監管、平臺、行業與用戶多方協同:細化執法標準、釐清第三方廣告SDK運營者的責任、把違規記錄與應用上架資質和企業信用評級掛鉤,扭轉「違法成本遠低於獲利」的失衡。對社區場景而言,這個思路同樣適用,只是多了一個關鍵行動者:業主。購物App的用戶用腳投票,社區門禁的用戶用手投票,投的是業主大會的票。
回家的路,不該是變現的流量
把這件事放回日常尺度看:一次開門多花十秒、一個月付一塊錢買清淨,單獨看都小到不值得計較。但累加起來,這是居住基本功能被裝上了計費器,而付費方案解決的是廠商自己製造的問題。廣告是它放的,遮蔽廣告的會員也是它賣的,這門生意的兩端都站在住戶家門口。
對一般讀者,可帶走的判斷有兩條。其一,遇到「跳不掉」的開屏廣告,無論掛在門禁App還是其他應用上,可直接檢舉,法規依據明確。其二,社區導入智慧門禁前,業主真正該問的不是「靈不靈敏」,而是三個更根本的問題:有沒有不經第三方、不蒐個資的開門方式;數據交給誰、怎麼用;廣告模式是誰批準的。這三個問題在合同簽下去之前問,都還來得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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