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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dge 原生支援 GPC 隱私訊號:一個開關,講的是「不要賣我的資料」這句話

刊登 2026/10/25 19:48 閱讀約 4 分鐘 全站第 1,290 篇

10 月 25 日,IT之家引述微軟支援文件報導,Edge 瀏覽器已原生內建全球隱私控制(Global Privacy Control,簡稱 GPC)開關,使用者不必再靠第三方擴充功能,就能對造訪的網站發出「請勿出售或分享我的個人資料」的訊號。同一時間,谷歌雖然還沒在正式版 Chrome 提供這項功能,但已在 Canary 測試版中進行實驗。

先把這個功能講白。GPC 是萬維網聯盟(W3C)在 2020 年 10 月提出的技術規範,目的在落實《加州消費者隱私法案》(CCPA)與《通用資料保護條例》(GDPR)賦予使用者的權利。它的運作方式可以用「門口掛牌子」來理解:你在自家門口掛上「謝絕推銷」的牌子,照理說推銷員看到就應該跳過你家。開啟 GPC 之後,瀏覽器會在你連上每一個網站時自動附帶一個訊號,告訴對方:這位使用者不願意個人資料被出售,也不願意被用於定向廣告。

牌子掛了,推銷員會不會理,是另一回事。微軟在文件中明確提醒,即便 Edge 發出 GPC 訊號,網站仍可選擇遵守或無視,開啟不代表所有追蹤都會停止,也無法保證資料一定不被共享。此外,這項設定目前僅在美國地區上線,其他地區的使用者還得等。

為什麼是 Edge 先做,而且只先在美國

其實這條路上 Edge 是晚到的。火狐與 Brave 早已內建 GPC 且預設開啟,火狐近期還追加同類的隱私功能。Chrome 和 Edge 的使用者過去只能依賴第三方擴充功能,而擴充功能恰恰是隱私風險與效能負擔的常見來源,用一個可能讀取網頁內容的外掛來阻擋追蹤,本身就有些矛盾。

只在美國先上線也不難理解。CCPA 是目前把 GPC 訊號寫進法規解釋的代表性例子,在加州,網站收到 GPC 訊號後依法必須把使用者視為已行使「拒絕出售」權利。對微軟來說,先在法律依據最明確的市場推出,合規風險最低。歐洲的 GDPR 雖也涵蓋資料主體權利,但 GPC 訊號在各法域的法律效力並不一致,這也是為什麼同樣一個開關,各地的落地速度不同。

Chrome 那邊進行到哪裡

谷歌的進度落後一步,但已經在動。今年 1 月,一名 Chromium 開發人員發布原型開發意向文件,提出原生實作方案;7 月相關程式碼合入 Chromium 主分支。這套方案新增 Sec-GPC: 1 這個 HTTP 請求標頭,以及 navigator.globalPrivacyControl 的 JavaScript 屬性,讓網站能讀取使用者的隱私偏好。對應的內部設定項名為 enable_global_privacy_control,早期並沒有面向一般使用者的介面,目前谷歌已在 Chrome Canary 中測試這項退出追蹤的設定,但正式版仍不可用。

以 Chrome 在桌面瀏覽器約七成三的市佔來看,一旦正式推送,等於全球多數桌面使用者的隱私偏好將有一個標準化的出口。不過報導也點出,Chrome 目前仍缺少指紋防護(fingerprinting protection)這類更積極的隱私能力,GPC 補上的是「表態」這一環,不是完整的防護傘。

所以呢:開了有什麼用,沒開會怎樣

對一般使用者的實際意義可以這樣收斂。第一,如果你在美國、使用 Edge,開啟 GPC 是零成本的一步,尤其對加州使用者,法律效力最直接。第二,在臺灣或其他尚未上線的地區,這個開關目前與你無關,但訊號本身值得留意:當微軟與谷歌都把 GPC 收進原生功能,網站無視訊號的成本會慢慢上升,因為「沒收到」與「收到了假裝沒看到」在法律上越來越難混為一談。

第三,也別把 GPC 當成追蹤的解藥。它管的是資料的出售、共享與定向廣告用途,對 cookie 以外的指紋辨識、跨裝置比對等技術沒有約束力。掛上「謝絕推銷」的牌子,擋的是守規矩的推銷員;不守規矩的,還是要靠瀏覽器本身的防護機制與法規執法去處理。

隱私權利的設計邏輯,向來是「使用者先有表達偏好的標準管道,法律再跟上強制力」。GPC 從規範發布到兩大瀏覽器原生支援走了六年,速度不算快,但方向很清楚:個人資料的買賣,正在從「預設同意、退出要自己想辦法」,慢慢轉向「偏好由瀏覽器統一代送」。下一步值得觀察的訊號,是 Chrome 正式版何時推送,以及美國以外的法域會不會把這個訊號寫進法律義務。

資料來源

  1. 01 參考來源 www.ithome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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