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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無加糖」不等於零糖:臺大手搖飲抽驗的數字,該怎麼讀才不會誤會

刊登 2026/10/28 13:15 閱讀約 4 分鐘 全站第 1,337 篇

10月27日前後,中央社與公視陸續報導臺大團隊的一項檢測:研究人員在臺北、彰化的主要連鎖手搖飲門市採樣126件純茶、奶茶與水果茶,選的是無糖與半糖品項。結果有兩個數字被大量轉傳:55.6%的無加糖樣本仍驗出糖分;700毫升半糖飲料的平均總糖量是46.5克。另外,85.6%的樣本實測總糖量高於標示。

數字本身很有畫面,但它們的適用範圍比新聞標題窄。先把這件事講清楚,再談點飲料時實際能做什麼。

「無加糖」是在講製程,不是在講成分

「無加糖」這三個字描述的是店員製作那杯飲料時,沒有額外倒入糖漿或砂糖。它沒有承諾整杯飲料裡不含糖,因為原料本來就可能帶糖:水果茶裡的果汁、奶茶裡的乳品、粉圓或芋圓這類配料,加工時常已含糖。

打個比方,這就像「不加鹽」的料理,如果用的是醬油、起司或加工肉品,整盤喫進去的鈉還是不會是零。糖也一樣,只是糖藏在飲料裡看不見,更容易被甜度選項誤導。臺大團隊檢測的無加糖樣本中,55.6%驗出糖分,報導指出的可能來源正是果汁、乳品與配料。

所以看飲料時,建議把兩件事分開:甜度選項是「店家有沒有另外加糖」,總糖量是「這一整杯最後有多少糖」。前者是過程,後者才是你喝進去的結果。

46.5克是平均數,不是每杯的保證

研究中700毫升半糖飲料的平均總糖量為46.5克。世界衛生組織以每日攝取約2,000大卡的成人為例,建議遊離糖低於每日總熱量的10%,約50克。兩個數字擺在一起,視覺上很嚇人,一杯就逼近一整天的建議量。

但有兩個必須保留的地方。第一,46.5克是研究樣本的平均值,不能推成每杯700毫升半糖都含46.5克,配方、杯量、原料都會造成差異。第二,研究量的是飲品的「總糖量」,WHO說的是「遊離糖」,後者包含添加糖以及果汁、糖漿裡的糖,兩者的計算範圍不完全相同。拿總糖量的平均值去對照遊離糖的建議上限,只能當粗略參照,不是精確比較。

同樣的邏輯,也適用於讀任何抽驗結果。這次採樣的地區是臺北與彰化、品項是純茶奶茶與水果茶,55.6%這個比例只適用於這批樣本,不能外推成全臺每家手搖飲店的常態。讀檢驗數字時先看抽樣範圍,是我們在巧克力與堅果鎘含量抽驗名冊的解讀裡也強調過的原則:名冊能告訴你的,永遠比標題少一截。

85.6%實測高於標示,該怎麼理解

樣本中有85.6%實測總糖量高於標示,這個比例乍看像是店家集體標不實。但現行規定允許的標示方式之一,是標出實際值或加註「最高值」的上限,而現調飲料的原料批次、冰量、搖製過程都有變動,實測落在標示值上下並不罕見。報導並未細分這85.6%的超出幅度與各店的標示方式,所以這個數字比較適合當「標示與實際之間存在落差」的訊號,而不適合直接當成「標示造假」的結論。

連鎖店有標示義務,範圍要認清楚

依食藥署規定,具相同登記名義或加盟、授權品牌的連鎖飲料業、連鎖便利商店與連鎖速食業,販售現調飲料時須標示該杯總糖量與總熱量。標示可以放在菜單、標籤、標示牌或QR Code,數值可標實際值,也可標加註「最高值」的上限,不同杯量應分別標示。

要注意的是適用對象:以供餐為主的餐廳與早餐店不在這份規定的範圍內。也就是說,你在連鎖手搖飲店可以合理期待查得到糖量,在巷口早餐店點一杯紅茶,法規上沒有同樣的要求,店內沒標示時只能開口問。

下單前的三個動作

把研究結果轉成實際的消費動作,可以這樣做:

先找標示。點購前找品項與杯量都相符的總糖量,菜單或QR Code上都可能,看清楚數值是實際值還是最高值。

再看配料。粉圓、布丁、果汁這類配料的含糖量不會因為你選無糖而消失,想減糖時,純茶通常是最乾淨的選項,這也與牛奶鍋湯底標示的閱讀邏輯相通,就像牛奶鍋湯底標示的判讀方法一樣,關鍵都在分辨「主打原料」與「實際成分」。

最後比杯量。同一品項,700毫升與500毫升的總糖量標示應該不同,換杯量時記得重新查,而不是按比例心算。

「無加糖」是個誠實但容易被誤讀的詞:它說的是製作過程,消費者聽到的卻常是成分承諾。這次臺大的檢測把落差量化出來了,而縮小落差的方法其實一直都在菜單上,只是需要知道要去哪裡找、找到之後怎麼讀。

資料來源

  1. 01 參考來源 appi.news

本文使用 AI 協助整理或撰稿,引用與分析仍應依原始資料核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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