充電器檢驗新制生效:2027年7月起,直流輸入的電池充電器也要過BSMI這一關
經濟部標準檢驗局2026年9月8日修正電池充電器與UPS檢驗規定,非3C及直流輸入充電器2027年7月納管,本文整理兩個關鍵日期與業者、消費者各要注意什麼。
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在2026年9月8日修正電池充電器與不斷電式電源供應器(UPS)的商品檢驗規定,公告即日生效。這次修正有兩個時間軸同時在跑:一個是公告日當天就開始的新版檢驗標準,另一個是2027年7月1日才正式納管的新品項。看懂這兩個日期的差別,比記住任何一條法條都重要。
這次到底把什麼東西拉進來管
現行列檢的品項包含電池充電器、無線充電器、汽車點菸用電源供應器與其他靜電式變流器。過去被擋在門外的,是「非3C及直流輸入」的電池充電器。這次修正把這個範圍補上了。
用日常場景理解:你手機那顆插牆上的充電器走交流輸入、輸出給3C產品,早就列檢;但像太陽能充電控制器、車用或船舶的直流充電設備、某些儲能周邊,輸入端喫的是直流電,一直不在強制檢驗的範圍內。2027年7月1日起,這類商品無論進口或國產,進入市場前都得先取得檢驗,方式是驗證登錄。標準檢驗局其實從公告日的9月8日起就開始受理申請,留給業者將近十個月的緩衝。
這裡有個容易被忽略的細節:新增品項不設輸入規定,也就是進口時不必先憑標準檢驗局的證明文件辦海關手續,但商品賣到市面上之前,檢驗與標示責任一樣都跑不掉。而驗證登錄證書如果在2027年6月30日前取得,有效期從發證日起算三年;之後的新申請或延展,就要附上符合新檢驗標準的文件。早辦和晚辦,拿到的證書條件不同。
UPS與電源供應器:標準換新版,舊標準有落日
不斷電式電源供應器的列檢範圍維持在輸出電流不超過400A,但檢驗標準改列CNS 14757-2(108年版)、CNS 62040-1(111年版)與CNS 15663第5節「含有標示」(102年版)。新版標準從公告日起適用,原標準的停止適用日則訂在2027年7月1日。
其他交換式電源供應器也列入CNS 61558-1(115年版)與CNS 61558-2-16(114年版)。公告同時保留幾個排除條件:醫療器材、電信終端設備、專供高階音響使用的產品不在這套規範內。
對消費者來說,這部分的意義在於資訊揭露。適用商品的限用物質含有情況,須依CNS 15663第5節標示在本體、包裝、標貼或說明書,也可以用網頁揭露,但商品本體等位置要印出網址。買UPS或充電器時,包裝上那些看似冗長的標示文字,就是這套制度要求出現的。
業者要看的日子,民眾不用做的事
直接受影響的是電池充電器、電源供應器與UPS的國內產製者、進口者與其他報驗義務人。公報沒有提供受影響業者的家數,一般使用者沒有任何申請義務。
對業者,時間表的讀法是這樣:如果做的是非3C及直流輸入電池充電器,9月8日是可以開始申請驗證登錄的日子,2027年7月1日是商品非驗不可的日子;如果做的是UPS或部分電源供應器,公告日起新案就走新版標準,手上舊標準的案件則要注意2027年7月1日這個落日點。
行政審查期間也有明文:驗證登錄或型式認可的審查是14個工作天,等待補件不計入,若另抽測樣品,樣品與測試設備送達後再加7個工作天。這是流程上的法定期間,實際完成時間仍取決於送件品質與測試排程,計畫產品上市時程的團隊不宜把它當成保證交期。
值得一提的是,這類電源周邊的市場競爭近年相當熱,像綠聯摺疊無線充填補蘋果缺口的案例顯示,配件廠正在快速接手大廠留下的產品線。當更多元的充電產品湧入市場,事前檢驗的範圍跟著擴大,邏輯上是一致的。
所以呢
這次修正處理的是商品進入市場前的安全與標示,義務落在業者身上,消費端的改變會慢慢反映在貨架上的檢驗標識與標示內容。公報也提醒,列出的貨品分類號僅供參考,就算關務認定不屬參考號列,商品仍須在進入市場前完成檢驗,進口商不宜只看稅則號碼判斷自己是否豁免。
對一般讀者,實用的判斷很簡單:2027年年中之後,市面上直流輸入的電池充電器會逐步出現檢驗標識;在這之前購買這類商品,安全性仍取決於品牌自律與既有認證,選購時看清楚標示與來源,是現在唯一能自己做的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