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濟部能源署於2026年6月2日公布2025年(民國114年)電力排碳係數:公用售電業整體為每度0.467公斤二氧化碳當量,產業盤查用值0.466公斤,住宅表燈非營業與包燈用戶適用0.471公斤。這組數字公布至今,仍是各機構做溫室氣體盤查時的關鍵依據,尤其對外購電力佔比極高的醫院來說,選錯係數,整份盤查報告的數字就會走鐘。
三個係數,差別在「誰在用電」
把臺電想成一家大廚房,鍋裡炒的菜混著燃氣、燃煤、核能與再生能源的火力。0.467這個整體值,是這家廚房每賣出一度電的平均排碳量;0.466則是考量部分產業已購買綠電後,提供表燈營業、低壓、高壓、特高壓等特定電價種類用戶盤查使用;0.471對應的是表燈非營業與包燈用戶。
關鍵在於:係數不能用機構名稱判斷。醫院本身多半是高壓或特高壓用電,適用0.466,但院區附設商場、獨立登記的單位可能掛著不同電號、不同電價種類。盤查人員要逐一核對電費單上的電價種類與用電邊界,而不是看到「醫院」兩個字就直接套用同一個值。
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的盤查資料顯示,外購電力佔該院溫室氣體排放的75.91%。這個比例說明電力在醫院盤查中的分量,但病牀數、設備規模、院區邊界與能源來源都會影響各院結果,不能直接類推。
範疇二的算式:度數乘係數,再除以一千
環境部《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(醫院適用)》把外購電力年排放量寫為「年活動數據乘以排放係數」。活動數據取盤查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用電量,來源可以是電表紀錄或臺電電費收據。
以適用0.466的用電戶為例,一年外購100萬度電,計算為100萬度乘以0.466公斤,等於46.6萬公斤二氧化碳當量,換算成466公噸。指引也提醒,係數單位已是公斤CO₂e/度,各種溫室氣體都換算成二氧化碳當量了,不需再乘一次全球暖化潛勢。
若院區與商場共用電表,且有可查證的分攤基礎,先分出醫院實際用電量再乘係數;若只按樓地板面積分攤,要保留面積與計算資料,並說明此方法如何對應實際使用情形。這部分常是查驗機構抽查的重點,也與我們先前整理過的綠色醫療兩套制度的分工相互補充:一邊是補助申請,一邊是盤查申報,窗口與規範各自獨立。
係數年年下降,但別把系統紅利當成節能成果
歷年公告值顯示持續下降趨勢:2022年0.495、2023年0.494、2024年0.474、2025年0.467,能源署說明2025年數值較前一年下降1.5%。這就像全班平均分數進步了,不代表你個人的成績進步。相同用電度數乘上較低的係數,算出的排放量自然變少,這是電力系統整體結構變化的結果,不能拿來證明院內節能措施有效。
跨年度比較時,宜同時列出用電度數、係數、盤查邊界與計算期間。院區新增或停止營運、病牀或設備規模改變、電價種類調整,都會讓排放總量變動。比較穩妥的做法是先確認「每度用電所乘的係數」是否同一口徑,再獨立檢視用電量變化,把兩件事分開解讀。
對需要申報或查證的機構來說,可操作的檢查順序是:確認電費單上的電價種類、確認盤查邊界內的所有電號、取年度實際用電度數、套用對應係數、保留分攤依據與計算紀錄。這幾步走完,電費單上的度數才算真正變成一份經得起查帳的碳排數字。而在醫療體系之外,製造業與服務業的外購電力盤查邏輯也相同,這與退款機制設計背後的監管紅線同屬「制度細節決定結果」的例子,數字能不能被信任,取決於過程是否留下可查證的軌跡。